借阅规则

  • 发布时间:2018-08-27 10:27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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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滦平县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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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读者,图书实行免费开架借阅,希望您配合我们做好图书管理工作。

1、读者凭借书证进入书库,不准带包(存入存包柜)。

2、每个借书证交押金50元(押金50元随时可退),借书证使用期为一年。

3、当您查找所需图书时,请把您不借图书放回原位,以便管理员更好的管理图书。

4、图书借期为20天,如您没看完,请您及时续期,每证借书一册。

5、要爱护图书,不得涂改、圈点、撕页等。如发现,视情节给予罚款或赔偿。

6、丢失或损坏图书,按现价赔偿,丢失成套图书一本,按现套价赔偿。